摩多狼手机支架怎么样(宁波小程序定制公司这个手机支架为何成了法官们的热门单品?)

发布日期:2024-02-09 18:12:44 浏览次数:333

去年春节,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黄文娟法官身处湖北,50天在线办案50余件,丈夫给她定制的手机支架一度传为佳话。如今,文娟事迹精神早已在宁波法院发扬光大,在线诉讼在宁波法院已成常态,法官在线诉讼能力不断提升,在线诉讼比例持续增长。当疫情再次来袭时,“文娟牌”手机支架重现江湖,每一位宁波法官都是在线诉讼的英雄。12月6日至今,宁波两级法院在线办案3135件,其中远程开庭、询问609件。

一个手机支架

海曙法院望春法庭负责人俞洁为了方便接送女儿上学,租住在镇海,但疫情的突然来袭,让俞洁犯了难:手机晃动会影响在线办案的质量,早已封闭的小区也切断了出门购物的路,出租房本就陈设简单,去哪找手机支架呢?

俞洁夫妻俩为了手机支架的事商量了几句,没想到被正在上初一的女儿记在了心里。懂事的女儿找到家中的快递盒,在自己的小房间里一声不吭地开始了手工制作。当女儿骄傲地把手机支架拿到俞洁面前时,俞洁又惊又喜。

就像黄文娟在湖北老家用简易版手机支架一样,俞洁从12月13日开始使用“文娟牌”手机支架,2天内已在线办案12件,全部当庭宣判。

一位武汉当事人

“移动微法院便利了身处外地的当事人,而且庭审效果良好,对于处于疫情当中的宁波当地庭审,提供了有效助力。宁波加油,武汉人民与你同在!”

12月13日,余姚法院立案庭徐海高法官在移动微法院上收到了这样一条消息,让他心生暖意。

这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均为武汉市民。因疫情影响,徐海高采用移动微法院进行远程庭审,并顺利促成原、被告达成调解。更令徐海高欣慰的是,被告在庭审当天就已自动履行。

一对夫妻

他在家里,她在院里。他们在同一个线上时空,定分止争。高新区法院综合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谢国斌和镇海法院骆驼法庭夏娇是一对夫妻。12月7日凌晨1点,夏娇接到了单位电话,要求半个小时内到岗待命,就这样,这对夫妻开启了一个居家办公,一个在院坚守的模式。截至目前,谢国斌共在线开庭8件案件,其中当庭宣判结案4件,调解结案2件。夏娇共在线开庭、调解、询问6件。

12月9日下午,谢国斌在线调解一起合同纠纷,因调解金额相差2万元,原告代理人与身处安徽农村的被告相持不下,原告代理人提出与其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挂下电话,局面出现了转机,原告代理人表达了进一步和解的意愿:“法官,我方愿意做出让步。我方当事人得知法官在镇海居家隔离还坚持在线开庭后,表示无条件做出让步。镇海加油,宁波加油!”“法官,非常感谢您,等这次疫情结束,我还要来宁波打工!”另一边,被告也很感动。

这几天,谢国斌在庭审中最常听到的就是“镇海加油,宁波加油”,这大概也是全体法院人、全体宁波人此刻共同的心声。

一份撤诉申请

宁波中院民四庭刘晓丽法官因疫情阻隔无法返岗,便第一时间响应市直机关号召参加社区的抗疫工作。为保证抗疫期间工作不断档,她将办案时间放在了晚上。

原定于12月9日开庭的一起知识产权纠纷,因疫情原因很可能无法按期开庭。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刘晓丽多次通过移动微法院、电话等方式联系原、被告开展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即通过微信向原告支付赔偿款,原告也于开庭前在移动微法院上提交了撤诉申请

一揽子和解

一起知识产权纠纷原定于12月10日在宁波中院开庭,疫情突发后,被告被集中隔离,将无法参加诉讼。更为棘手的是,该案涉及专利权权属,证据众多、案情复杂,无法在线上完成专利技术特征的比对工作,且双方之间类似的权属纠纷案件达16件,如果一一比对,一一开庭,将耗费大量时间。本着审判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思路,知识产权审判庭邓梦甜法官开始寻找突破口:这么复杂的案子,虽然按原计划没法开庭了,但万一调解成功了呢?于是她开始尝试在线调解,多次联系原、被告及其代理律师,最终,双方在开庭前一天达成了一揽子和解协议,双方之间的十六件权属纠纷案件全部得到一次性解决

一封感谢信

12月7日中午,镇海法院骆驼法庭副庭长张凯月利用移动微法院在线调解了一起原、被告分别身处河南、福建两地的股权转让纠纷。因被告失联多年,原告曾多次诉讼无果,在张凯月的多方尝试下终于与被告取得联系,通过移动微法院成功调解,并在线送达了调解书,原告表示,不再起诉相关联的6起纠纷。双方在本案中对于相关执行事宜达成了初步协议。12月9日,原告通过移动微法院向张凯月发来了感谢信

下午1点,结束调解的张凯月又马不停蹄地下沉到社区继续开展防疫志愿服务工作,而当日恰好是张凯月的生日。

一次线上议价

原告陈某与被告陈小某、宁波某家具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鄞州法院审理,判决被告陈小某需支付原告陈某72万余元,后因陈小某无力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12月8日,执行案件承办人孙凌峰通过电话方式与双方约定于12月13日下午2点前往鄞州法院就查封财产司法拍卖起拍价进行议价,后因疫情影响双方暂时不能到法院,为了不影响案件执行程序的正常推进,孙凌峰于12月12日上午通知当事人双方,取消原定现场议价并改为通过移动微法院进行线上议价

在孙凌峰的引导下,双方当事人通过线上议价方式确定被执行人陈小某名下位于鄞州区的房产起拍价格为1100万元,本次线上议价是鄞州法院执行局首次通过移动微法院以视频方式开展执行工作。

来源: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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